那些年,法庭上遇到的尴尬
十多年前。我离开家乡到一个熟人都没有的乡镇法庭当书记员,有次本来很简单的一个案件我们开了三个多小时。原因是我刚去对当地的方言听不懂,结果当事人说一句,我们审判员就用他那别扭的普通话给我重复一边,我才好记录。后来才发现,法庭尴尬蛮多的……
一离婚案开庭中……
审判员:原告,你是否申请回避?
原告:我是来打官司的,干嘛要回避,回避了我还打什么官司?
审判员又详细的把回避解释了一下,简单说:如果你认为我和书记员处理这个案子可能不公,你可以要求换人。
原告:换人?把你们都换了我找谁打官司啊?我不换。
审判员:换了我们还有别的审判员。
原告:怎么这么麻烦,我不申请审判员和书记员回避,但是我申请她(指着旁听席上被告的母亲)出去。
审判员还没来的及阻止,那位旁听的妇女站了起来蹭的就出了审判庭。
审判员呆了一下,继续问到:被告是否申请回避?
被告:我不申请审判员和书记员回避,我相信法庭会公正处理的,但是我申请让他(指着旁听席上原告的父亲)出去。
审判员:申请回避你只能对审判员、书记员进行申请……
被告:那原告怎么有,我就没有?
审判员:。。。。。。
一日,又一离婚案件开庭……
审判员:现在开始法庭调查,先由原告陈述诉讼请求。
原告:我要离婚,完了。
审判员:完了?你可以读诉状啊?
原告:我不识字,也懒得再说了。
审判员:下面由被告进行答辩发言。
被告:我不离婚。完了。
审判员:完了?
审判员:下面由原告就其诉讼请求向法庭提交证据。
原告:证据?没有。
审判员:那你们的结婚证在吗?那也是你的证据?
原告:被他烧了。
审判员:那你还要别的证据向法庭提交吗?
原告:他经常骂我,打我,经常骂我偷人。
审判员:这些不是证据,而且这些都必须要证据来证明,你有没有书面的证明啊、证人作证什么的?
原告:没有,我上那找证据啊,村里都是他们家族的人,谁肯给我说话。
然后原告嚎啕大哭。
审判员喊了我一声,我出去给原告倒了杯水,让她冷静。
继续开庭中
审判员:被告现在由你向法庭提供证据。
被告:没有证据,我反正怎么都不离婚。妈的,背着我偷人还想离婚,门都没有。
审判员制止……
被告不听站了起来,对审判员挥了挥手说:这是我们家的事,闹到法庭来真丢人。不关你们法庭的事。
然后开始冲着原告骂了起来,原告不示弱,也对骂起来。
审判员宣布暂时休庭。
然后开始对原、被告进行法制教育。
最后两人和好,手牵手出了法庭大门。
一日,我接待了一位老大爷。
老大爷问我:请问领导什么职务啊?
我笑了笑:我不是领导,我是书记员,大爷您叫我小轩就可以了。
大爷:我明白了,是书记啊,在我们村书记是拿事的。
我说:大爷,我不是书记,是书记员。
大爷:书记员是什么东西?
我说:书记员不是东西。
晕了,真的有点晕。
我想了下说:大爷,书记员就是专门记录、整理案卷的。是一个职务。
大爷说:明白了,就是个打杂的。你不是拿事的。不过你小伙人不错。不要紧,以后你会当书记的。
……这都那跟那啊……
大爷继续说:你不是领导,我不给你说,我找你们拿事的。
正好我们庭长过来,我赶忙给大爷介绍了。
在我们庭庭长就是拿事的。
一日,一女当事人来访,我和庭长共同接待。
当事人:我要离婚你们法庭管不管
庭长:怎么?夫妻间吵架了?
当事人:你管不了那么多,我就问我要离婚你们管不管?
庭长:你如果真要离婚,要写诉状。
当事人:我不写你们就不管?
庭长:你这属于民事纠纷,一般“民不告官不理”。
当事人:那一直没人告,那国家给你们的工资是白发了?
庭长被噎住了。
我说:不是你想的那样,你今天来是为了解决你的家庭矛盾?
当事人:恩。
我说:你想想,夫妻之间吵架很多吧,如果吵架我们都主动去管,那你说我们能不能管的过来?
当事人:也是啊,那我怎么写诉状啊?
我说:主要写你要求离婚的理由以及你的要求?
当事人:写多少字?
我:。。。。。。
一借贷案件开庭,由于比较复杂,决定适用普通程序,请来了人民陪审员。我们的人民陪审员在当地德高望重,很多案件有陪审员的参与都成功化解矛盾,但陪审员年龄有点大。
开庭正在辩论中,忽然呼噜声响起,其音量之大,盖住了双方的辩论声。我回头一看,晕啊!我们的陪审员竟然靠着审判椅睡着了。
审判人员都感觉脸上无光,特别惭愧。然后审判长叫醒陪审员,问是不是很累,用不用休息一下。陪审员说:哎,是累啊,昨天种了一整天包谷,晚上别人家丧事又熬夜,然后今天一大早赶到法庭。继续继续。
审判长宣布继续开庭,不过时间不长,呼噜声又响了起来……
最后经过调解,双方都达成了协议,并且被告当庭就给付了。
事后我想,如果判决的话,人家在上诉状上写这么一笔,那今年不管我们工作干的怎么样,都完啦。
后来庭上还是主动把这种情况上报院监察室。
来源:法眼观察